历经五六年研究,即将在北京市开展区域性实验的《北京市21世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案》中设置了一门很重要又很有特色的课程——综合实践课程。《方案》中将综合实践课程规定为:“综合实践课是一门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的,以学生自主选择的、直接体验的、研究探索的学习为课程基本方式,以贴近学生现实的生活实践、社会实践、科学实践的主题为课程基本内容,以学生个性养成为课程基本任务的非学科性课程。” 综合实践课程的开设从九年义务教育的3年级一直到高中阶段12年级,每周安排2学时(即一下午),内容安排成系列:从3—6年级的生活实践,到7—9年级的社会实践,再到高中阶段10—12年级的科学实践。其中生活实践要用一学年的学时组织学生到家庭学习家务或生活调查、公益服务;社会实践安排同样的时间让学生下乡到农村去劳动或调查、参观访问;科学实践阶段要用一学年的学时安排学生军训。 综合实践课程的基本指导思想是,注意引导和鼓励学生热爱生活、参与社会、走进科学,而不是让学生局限在书本里、课堂里、学校里。让学生在生活中、实践中综合地运用所学知识和经验,学会和掌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技能,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及与他人合作、为他人服务的意识,提高实践能力,并通过实践活动在政治思想、社会公德意识与世界观、人生观等方面得到进一步培养。 综合实践课程在设计上突破了传统的学科知识体系,采取了大主题、长周期、重过程的原则,把学生当做学习的主体,给予学生的自主性以充分的尊重,给予学生更大的空间和更多的时间,使学生有更多选择机会,使学生的个性得到充分的展示和发展。主题实践是学生学习的基本途径。 综合实践课程由于主要是实践,因此不编写通常意义的教材,而只为教师编写“教师教学指导用书”。教师教学指导用书只是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为教师提供课程的主题实践活动的框架体系和教学标准,包括内容标准和质量标准。同时多设计提供一些实践活动方案供教师选择、参考,给教师留有更大的自由。只要符合课程教学标准和基本要求,教师就完全有权利根据各方面的实践情况做出修改、调整或重新设计。 正由于综合实践课程的特殊性,它的评价观念和标准也会发生变化,它的评价要依据自身的目标和价值来制定,它的标准要符合课程自身的特点。综合实践课程的评价可能更要强调学生的自主评价,更要强调过程的实践性,更要强调多样性和发展性,更要强调学生在实际的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如综合实践课程对学生的评价,应侧重在:对实践活动目标的理解;参与实践活动的态度和程序;独立意识与合作精神的结合;个人体验的整理与分析;成果的表达与展示;客观性资料的收集与使用,等等。由于教师是课程主题的创造者和设计者,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协调者,学生实践的指导和服务者,因此对教师的评价要点为:对教育、教学目标的理解与贯彻的统一性;尊重个性与面向全体的一致性;课程实践活动主题设计的创造性;课程组织与实施的灵活性;指导与评价的及时性;展示学生学习成果的充分程度等。 《北京市21世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案》中的综合实践课程是与社会、科学等综合学科课程并存的,它是力图在超越学科的实践层面上建立联系并实现综合,这种实践是以学生自主性为基础的实践,把主要的时间和空间交给学生,让学生在学习的内容和方式等方面有更多选择性,让学生在自主的实践中进行探索的直接体验,让学生在实践中可以自主地把学校与社会、学科与科学进展联系起来,让学生在自主性的实践中实现学科知识之间的统合,让学生在实践的过程中学习和提高。 |